市人才开发交流服务中心(电话:2296070)办事指南
序号 工作项目 工 作 程 序 政策依据 申报所需材料 审批时限 公开方式
1 企业事业单位聘用聘用制干部 事业聘干:1申报计划指标,由县区、市直各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汇总所属事业单位申报的工人拟聘干情况,经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审核,报省审批下达聘干计划指标;2审批程序。审档;岗位培训合格后,政审体检;考察考核报告。审批:党群系统所属事业单位由市委组织部审批,政府系统所属事业单位由市人事局审批;3备案。经批准的聘干人员统一在市人才中心办理聘用、续聘、解聘备案手续。
企业聘干:1聘干申报:企业按“精干高效”的原则在定员、定编、定岗的基础上根据干部岗位缺额及实际需要聘用干部,县区人事局或市直企业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制定聘干方案报市人才中心批准。2审批程序。审档;岗位培训合格后,政审体检和考察。审批:由县区人事局或市直主管部门审批;3办理备案手续。企业聘干须把《聘用制干部审批表》《合同书》考察报告各一份报市人才中心备案
事业聘干: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阳人字(92)33号
企业聘干: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阳人字(93)3号
阳人字(93)72号
县区、市直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填报《阳泉市事业(企业)在职工人拟聘用干部基本情况登记表》和聘干报告;拟聘人员毕业证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档案(包括学籍档案);《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和《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书》原件及复印件 事业聘干:省下达事业单位聘干计划指标后三个月内办理审批手续。
企业聘干:企业主管部门审批后三日内办理备案手续。













2 招聘人才启事(广告) 1、凡在全市范围内或跨区域报刊、杂志、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单位刊发招聘人才启事(广告)以及印刷、张贴招聘人才启事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持有关证件和申请报告到市人才中心办理审批手续
2、市人才中心根据申报单位或个人提供的招聘简章和证件证明,经审核后,核发招聘人才批准书
3、用人单位招聘的人员须到市人才中心办理《聘用人员合同书》鉴证手续
4、招聘工作结束后,招聘单位须将招聘工作情况书面报市人才中心备案
市委宣传部、市人事局阳人字(91)43号
市委宣传部、市人事局、市工商局阳人字(93)25号
招聘人才申请报告应说明单位基本情况和性质,招聘理由,专业,学历,人数,条件待遇,招聘范围等;企业须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事业单位须持人事部门下达的计划编制卡;拟发的招聘启事(广告)简章文稿一式四份 申报材料和证件齐全后当日办理
3 人事代理 1、单位提交委托人事代理申请,填写单位委托人事代理审批表,个人提交委托人事代理申请,填写个人委托人事代理申请表
2、人事代理机构接到单位和个人申请,及时审查有关证件和材料,并核实委托单位和个人情况
3、办理委托人事代理合同书
4、委托单位和人个按合同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向人事代理机构缴付人事代理费用
5、办理代理人员的人事关系和人事档案移交手续
市政府阳政发(99)63号 单位:委托人事代理申请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和法人资格证明;事业单位成立的批件复印件;代理项目的文件和单位发展概况及人员名册
个人:委托人事代理申请;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职位证复印件;已参加工作的提供与原单位正式脱离用人关系的有效凭证和材料(因调动辞职辞退解除合同尚未落实单位的须提交原单位同意调出函、辞职辞退证明等);自费出国须提交原单位同意,由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交流机构管理人事档案,行政关系的函件及同意出国出境的有关材料
受理单位代理的一个月内办理审核、审定和合同鉴证、档案接收手续;
受理个人代理的七日内办理。
4 计划内高校自费走读毕业生安置 1、毕业生从学校领取就业审批表,到入学前户口所在地人才市场办理报名登记和人才信息库入库手续
2、人才市场根据毕业生的专业向用人单位推荐,单位接收后,在就业审批表加注单位和其主管部门的意见,报市人才中心汇总后送省人事厅办理就业通知书审批手续
3、毕业生领到就业通知书后,到高校办理学生档案和粮户关系,由市人才中心审核后办理粮户落户卡,并转递学生档案到就业单位。
市政府办公室阳政办发(96)74号 毕业证;《高校计划内自费走读毕业生就业审批表》;在事业单位就业的需提交人事部门核发的增人计划 接到省厅下达审批的就业通知书后七日内办理。
5 非在职大中专毕业生、职高毕业生聘用干部 1、毕业生持有关证件到人才市场报名登记,领取《人才开发交流协议书》
2、接收单位在协议书上加注意见后报市人才中心办理聘用手续,在事业单位就业的还需持人事部门核发的增人计划卡
3、核发录聘干通知,并办理政审、体检、干部聘用手续
4、向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开具《聘用制干部介绍信》转递学生档案和聘干档案
市人事局阳人字(94)45号 毕业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学生档案,待业证明 毕业生落实用人单位(到事业单位的需划拔进人计划指标)后七日内办理。
6 聘用制干部流动 1、要求流动的聘用制干部应提前一个月向聘用单位提出流动申请
2、聘用单位审核同意聘用制干部流动申请后,经主管部门审核批准,按干部管理权限,主管部门向市人才中心发商调函,将其人事档案调市人才中心审核
3、市人才中心向流入单位主管部门发商调函,流入单位及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向市人才中心发接收函
4、流动的聘干人员与接收单位按干部管理权限签订续聘合同
5、市人才中心办理流动审核、审批手续
6、开具《聘用制干部介绍信》,经主管部门介绍到用人单位工作。跨地区流动的聘用制干部,持“介绍信”到有关部门办理户口、粮油关系迁移手续
市人事局阳人字(96)27号 《聘用制干部流动审批表》;凡流入乡镇街道办事处和事业单位的聘用制干部必须由流入用人单位的主管部门到政府人事部门办理“增人计划通知书”,经商调,统一由市人才中心办理流动手续 流动的聘干人员落实用人单位(到事业单位的需划拔进人计划指标)后七日内办理
7 辞职 1、辞职人员提出辞职申请,经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市人才中心审核
2、填写《辞职申请表》
3、按干部管理权限审批后的辞职人员由原单位主管部门将其人事关系、人事档案移交市人才中心
4、发给辞职证明书
5、辞职人员必须到市人才中心办理人事代理手续
市人事局阳人字(93)56号 辞职申请书;《辞职申请表》 接辞职申请后七日内办理
8 辞退 1、由单位行政领导提出书面意见,说明辞退理由和事实依据
2、经单位领导集体讨论决定后,按干部管理权限办理辞退手续
3、发给本人辞退证明书,报同级政府人事部门和人才中心备案
4、辞退人员的人事档案由单位主管部门移交市人才中心,审定干部身份,将被辞退人员干部身份证明书存入本人档案
5、辞退人员必须到市人才中心办理人事代理手续
市人事局阳人字(93)24号 单位的辞退理由和事实依据书面报告;《辞退人员审批表》 接辞退备案件后七日内办理
9 人才测评 1、单位委托测评:由单位提出委托测评书面意见,说明测评项目
2、个人素质测评:本人直接到人才中心信息部进行测评
阳泉市机构编制《三定方案》 单位提交委托测评函 双方协商确定 测评报告